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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任教满6年将定期交流
2007-05-15 来源:南充一中 科室: 文章:佚名 摄影:佚名 审核: 编辑:佚名 点击:次 [打印]

    新华网长沙4月30日电(记者陈黎明)为促进教育资源均衡分布,长沙市近日出台新措施,对在一所学校连续任教满6年的教师,将由教育部门统一安排,定期在城乡之间,薄弱学校与优质学校之间交流。

    长沙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长沙每年将确保100名教师到农村中小学任教一年。部分省示范性中学实施初高中剥离后,一批其参办的民办初中停止招生,有一大批富余的优秀初中教师将派往城郊、农村等地薄弱学校任教。这些教师将享受原来学校的一切待遇,人事关系、工资、福利等全部放在原来的学校,并在职称评定、评优等方面优先考虑。

    据了解,长沙市正在严格规范股份制学校以及联合办学形式的管理。公办学校教师可以受聘到民办学校,但必须先辞去在公办学校一切职务,与公办学校解除人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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