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普通高中课程语文学科教学指导意见(试行)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和《四川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的精神,结合我省高中语文教学实际,对我省高中语文新课程的实施,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第一部分 课程理念与课程目标
一、课程性质
《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与《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对语文课程性质的表述是一致的:语文是最重要的交际工具,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工具性和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
坚持语文课程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就是既要注重语文课程的实用价值和效能,又要充分发挥语文课程的文化润育功能;既强调在实践中学习语文,强调教师要引导学生在实际的阅读鉴赏、表达交流活动中通过多种多样的语文实践活动,帮助学生获得语文知识、掌握语文学习方法、发展语文能力,又要求教师引导学生在语文学习的过程中获得思想感情的熏陶与感染,理解中华民族与世界的多样文化,形成正确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全面提高语文素养。
二、课程理念
《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提出: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充分发挥语文课程的育人功能;注重语文应用、审美与探究能力的培养,促进学生均衡而有个性地发展;遵循共同基础与多样选择相统一的原则,构建开放、有序的语文课程。
与《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相比,高中语文课程进一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以帮助学生适应未来学习、生活和工作的需要;在强调学生具有较强的语文应用能力的同时,进一步强调了语文课程对于学生审美能力和探究能力的培养;更加强调遵循共同基础与多样选择相统一的原则,充分利用和开发各种课程资源,建设开放、多样、有序的语文课程体系,促进学生特长和个性的发展。
在语文课程实施中,不仅要正确认识这些理念,还要在实践中努力实现这些理念。
三、课程目标
高中语文课程目标,分为课程总目标、必修课程目标和选修课程目标两个层次。总目标是对高中阶段语文课程目标的最基本、最重要的概括,必修课程目标和选修课程目标则是在总目标基础上的进一步展开。必修课程目标按“阅读与鉴赏”、“表达与交流”两个层面分别描述,选修课程目标则按“诗歌与散文”、“小说与戏剧”、“新闻与传记”、“语言文字应用”、“文化论著研读”五个系列拟定。
高中语文课程目标体现了“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三个维度的设计思路,立足于学生语文素养的形成和提高,着眼于学生的终身学习和有个性的发展。
(一)课程总目标
高中语文课程的“总目标”包括“积累·整合”、“感受·鉴赏”、“思考·领悟”、“应用·拓展”、“发现·创新”五个方面。这五个方面呈现出层级关系,共同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
1. 积累·整合
“积累·整合”侧重于高中学生语文学习的基础。强调通过对语文知识、能力、学习方法和情感、态度、价值观等方面要素的融汇整合,切实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
教师要引导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加强语文积累,并在积累的同时不断进行梳理整合,理清所学内容之间的关系,使学生通过语文学习活动将获得的经验系统化、结构化,并能根据自己的特点和需要,采用适当的方法解决阅读、交流中的问题。
2.感受·鉴赏
“感受·鉴赏”侧重感性体验,指向审美能力。强调在阅读过程中,引导学生品味语言,领会作品的思想内容,感受作品的艺术魅力,发展学生的想象力和审美力。
在阅读鉴赏和表达交流的过程中,要重视学生的语言学习,使学生逐步形成良好的现代汉语(包括口语和书面语)语感,并不断提高学生对古诗文语言的感受力。还要注意引导学生通过阅读鉴赏活动去体味大自然和人生的多姿多彩,感受艺术和科学中的美,提升审美境界;深化热爱祖国语言和中华文化的情感,追求高尚的情趣,提高自身的修养。
3.思考·领悟
“思考·领悟”侧重于理性思考,强调养成学生独立思考、质疑探究的习惯,增强学生思维的严密性、深刻性和批判性。
要求学生能够根据自己的学习目标,有选择地阅读经典名著和其他优秀读物。在阅读中自觉地与文本展开对话;通过阅读和思考,领悟作品丰富的内涵,探讨人生价值和时代精神,逐步形成自己的思想、行为准则,树立积极向上的人生理想,增强为民族振兴而努力的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提倡合作、交流和思想的碰撞,在相互切磋中,加深领悟,共同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