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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南充一中高考考生必注意事项
2012-06-24 来源:南充一中 科室:教务处 文章:佚名 摄影:佚名 审核:  编辑:唐松 点击:次 [打印]

分区(警备区)查询自己是否在面试体检名单之中。如果自己进入了面试体检范围的,考生应按公布的日程安排,自行到军分区(警备区)公布的面试地点参加面试和体格检查。南充考生体检在达州市。

    八.报考公安院校公安类专业的考生应注意哪些事宜?

    报考公安普通高等学校公安类专业的考生,应是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其中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和公安海警学院只招收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未婚,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0年9月1日后出生)。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和公安海警学院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2年9月1日后出生)。

    今年共有七所公安普通高等学校的公安类专业在川招生,报考考生均须参加省公安厅和招生学校组织的政审、面试、体能测试和军检。政审时间、面试和体能测试时间、地点以及军检时间、地点安排如下:

    (1)面试、体能测试:

    ①对象: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高考成绩达到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报考公安海警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四川警察学院本科专业,高考成绩达到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报考四川警察学院专科专业、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高考成绩达到省招考委公布的公安普通院校专科层次招生面试、体能测试参考分数线的考生。

    ②参加面试、体能测试的考生须带准考证、第二代身份证、高考成绩通知单、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到指定的地点接受招生学校的面试和体能测试。面试实行单项淘汰的办法,考生面试合格后再进行体能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试结果由面试体能测试经办人和考生双方当场签字认可。其中报考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公安海警学院的考生只参加面试,面试合格后参加军检,不参加体能测试。

③地点:面试、体能测试实行分片集中的办法,全省共分成都、泸州2个点进行,考生按就近原则参加面试、体能测试:成都点(四川大学华西医学院内,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17号):负责面试、测试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公安海警学院、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和四川警察学院的考生。泸州点(四川警察学院内,泸州市江阳西路34号):负责面试、测试报考四川警察学院的考生。全省2个面试点的面试、体测均安排在6月25日至6月26日同时进行。

    (2)军检:报考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和公安海警学院经面试合格的考生,于6月26日—6月27日,持招生院校开具的军检通知单在规定时间内空腹到指定地点参加军检(军检地点届时通知)。

    (3)政审:拟报考公安普通高等学校的考生经面试合格后,在面试现场领取由省公安厅出具的《政审通知单》,携带高考《准考证》及其复印件一份、第二代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于6月25日—6月30日18:00之前,自行到户籍地派出所报名政审,户籍地和居住地分离的考生须到两地派出所报名政审。考生面试合格,但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公安机关参加政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公安类专业(武警)志愿。

    需要提醒考生注意的是,由于公安面试和体能测试是招生学校具体实施的,在近年录取中,除四川警察学院外,各学校的面试结果在录取时难以通用;报考公安普通高等学校的非公安类专业(即安排在提前批次以外的其它批次的专业)的考生,不参加公安政审、面试和体能测试(军检)。

    九.可享受照顾的体育尖子和艺术尖子如何参加专项测试或资格认定?

    在录取中可享受照顾的体育尖子和艺术尖子应参加专项测试或资格认定,具体安排为:体育尖子的专项测试及资格认定工作定于2012年6月1,3-15日在成都体育学院集中进行;艺术尖子的声乐、器乐、舞蹈、语言表演、美术、书法考生于6月16-17日在四川音乐学院参加测试(15日报到)。具备条件并已申报的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参加专项测试或资格认定。

    十.对申请录取照顾的考生怎样进行公示?

    为了确保招生公正公平,切实贯彻教育部“阳光工程”的相关规定,今年,所有拟享受高校招生录取照顾的考生均须就其对应的照顾项目进行申报,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所提供的相关信息和材料均客观、翔实、准确。如有任何弄虚作假,本人愿意接受相应的处罚。报名点、县(市、区)招办要对所有申报享受录取照顾的考生进行申报公示;在进行资格审查后,对合格考生进行省、市、县三级多形式、多渠道资格公示,并在中学、班级张榜公示。

十一.我省高考志愿的填报时间是怎样安排的?

    高考志愿(不含艺术、体育类专业志愿)安排在通知考生成绩之后、6月28日12:00前填报,其中提前批志愿在6月24日17:00前填报。

为利于考生填报志愿参考,在公布高考成绩时,省教育考试院将公布高考原始成绩的全省前100名统计及以后的一分段统计表。

    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志愿的填报时间安排在,通知高考成绩之后进行,6月26日17:00前,具体时间由各市(州)招办确定并公布。

    十二.填报志愿的依据和注意事项是什么?

    考生填报高考志愿的依据是2012年《招生考试报》“选报升学志愿专刊”和学校公布的《招生章程》。

    高等学校的招生章程是高等学校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的主要形式,学校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作、录取新生。招生章程的主要内容包括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在川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专业培养对外语语种的要求,招收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如有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等),学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等。

    按照教育部规定,高等学校已经在本校网站并以其它有效方式向社会及考生公布本校今年的招生章程,这是考生了解学校招生章程的主要渠道;另外,省教育考试院委托《招生考试报》编辑的《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汇编》将学校招生章程中与考生填报志愿、录取有关的主要内容及学校的网址汇总后向社会公布。对准备填报的高校,考生应查询该校的招生章程内容。如果没有查询学校的招生章程而填报了自己条件受限的学校志愿,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今年,我省全部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的方式。县(市、区)招办采集的考生志愿信息,按照省统一编制的软件打印《四川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志愿表》,交由考生本人核对。考生在认真核对无误后,须在《志愿表》上签字,对自己的志愿信息予以确认,并对所填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一经确认,信息不得更改。因输入、填涂、确认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十三.我省今年普通高校录取的投档办法是怎样规定的?

    我省今年普通高校录取时,按以下办法投档:

    (1)提前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专科第一批和专科第二批的第一志愿采取“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投档”的办法。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未录取考生中,按学校确定的调档比例(一般应在在川招生计划的120%以内)从高分到低分向学校投档。

    (2)本科第一批的平行第一志愿、其它批次的平行第二志愿、藏文加试志愿、彝文加试志愿、本科第一批预科志愿和各批次的征集志愿(含预科征集志愿)按“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投档,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未录取考生中,首先按投档成绩分科类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一经投档,该考生的其余平行志愿不再检索。在对考生进行排序时,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则按单科顺序及单科分数高低排序:文史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本科第一批的平行第一志愿投档前,省教育考试院根据高等学校公布的招生计划数和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凡未报送调档比例的,按照110%进行继续模拟投档),向各有关高等学校提供生源分布统计。高等学校可根据生源分布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当本科第一批所有高等学校在我省规定时间内确定调整计划数和调档要求后,省教育考试院进行平行志愿投档。

    进行自主选拔录取时,试点高校的投档线按继续模拟投档形成的分数测算值执行。

    其它批次的平行第二志愿、藏文加试志愿、彝文加试志愿、本科第一批预科志愿和各批次的征集志愿投档时,各学校的调档比例统一为100%。

    平行志愿只实行一轮投档,不补投。若有未完成计划,则征集志愿补充。

    预科按“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100%的比例投档”的办法录取。

    对每个批次未完成计划采取公开征集同批线上未录取考生志愿的办法,其投档时间安排在此前填报的本批次本(专)科(定向)、预科志愿投档结束之后。

    十四.享受政策照顾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注意什么?

    按政策规定在录取中可以享受照顾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注意自己所享受的照顾政策的适用范围和相关规定:

    (1)我省有些政策照顾适用于在川招生的所有学校,而有些政策照顾只适用于在川招生的省内学校,考生应注意自己可以享受的照顾政策的适用范围;

    (2)按照教育部规定,少数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在20分以内享受照顾,其汉族考生不得享受照顾。考虑四川实际,我省制定了少数民族地区的考生和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的照顾政策,但其中少数民族考生照顾幅度超出20分以外的分值部分和汉族考生的照顾超出了教育部的规定,有些省外院校可能不认可,所以这部分考生应慎报省外院校志愿;

    (3)若考生可享受多项加、降分照顾政策,仅取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不再累加;

    (4)预科投档时不享受任何政策照顾。

    十五.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可否兼报普通高校非艺体专业志愿?

    凡填报了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志愿的艺术、体育类考生,可以兼报除提前批次以外的普通高等学校及专业志愿。错填提前批次志愿的,其提前批次志愿视为无效。兼报考生须另外填报普通高等学校志愿。艺体专业提前录取,因专业、文考成绩较低或其他原因而落选,而普通高校相应层次的录取还在进行的,省教育考试院将及时按考生所兼报的普通高校志愿顺序投放给尚未结束相应批次录取的学校择优录取。

    十六.“艺体志愿”是如何设置的?

    我省今年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录取分本科(含职教师资)、高职(专科,含对口高职)共二个批次进行,考生一次性填报本科、高职(专科)志愿,单独填报2012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考生志愿”。艺术、体育志愿本科批次设置一个第一志愿,一个第二志愿,五个平行第三志愿。高职(专科)批次设置一个第一志愿,一个第二志愿,一个第三志愿,五个平行第四志愿。每个学校志愿(除平行志愿)内设置一个专业志愿和校内专业调配志愿。平行志愿只设学校志愿。

    艺术、体育类专业本、高职(专科)批次未完成计划向同批线上未录取考生进行公开征集。

    十七.各类预科的报考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少数民族预科:部委属和外省属院校举办的少数民族预科班招收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全省所有少数民族考生;四川省省属院校举办的少数民族预科班只招收甘孜、阿坝、凉山三州,峨边、马边、米易、盐边、石棉、北川、平武、汉源、宝兴、兴文十县,仁和、金口河两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总装备部边远基地本科预科班只招收总装备部边远基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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