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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工作职责
2012-04-05 来源:南充一中 科室: 文章:佚名 摄影:佚名 审核: 编辑:佚名 点击:次 [打印]

学生处工作职责


一、在校长、分管校长领导下,落实学校德育工作计划,负责德育日常工作,处理日常德育事务,协调各部门德育活动。
二、贯彻执行中学德育大纲,督促检查执行《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规章制度。制定有关德育工作的各种规章制度,使常规要求做到制度化,并实施对学校德育工作的科学化管理。
三、制定学生处工作计划,审批班主任工作计划及实施措施。定期召开班主任工作例会,指导班主任做好班级德育工作。
四、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定期组织班主任培训。研究新时期青少年思想教育的规律和动态,逐步做到思想政治工作教育科学化、规律化。确定每学期德育工作的科研课题,认真实施《班主任工作量化考核方案》,检查班主任履行职责情况,做好班主任考核和评定工作。
五、加强学生社团建设工作,定期培训学生班干部,培养学生班干部独立工作能力,发挥“三自一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评价,全员参与)作用,促进良好班风的形成。
六、针对学生实际,提出思想教育的要求和建议,及时掌握学生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组织全校性教育活动。
七、抓好学生卫生纪律的督促检查工作,处理学生中发生的偶发事件。抓好课间操及校内外学生大型教育活动的组织工作。
八、组织优秀班集体、优秀学生的评选工作,指导班主任做好对学生的综合评价。
九、组织安排学生假期活动及爱校劳动,社会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十、负责学生宿舍管理工作。
十一、指导检查体育组和校医室工作,搞好学生保健和日常体育卫生工作。
十二、做好心理咨询工作,加强理论研究和对学生实际问题的指导,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
十三、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开展“文明处室”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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