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让生活在我们伟大祖国和伟大时代的中国人民,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共同享有同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与进步的机会。”
——习近平
特别的爱给特别的你
——透视我省残疾考生的非常圆梦路
“用脚答题,我一样会写出我的灿烂人生。”今年高考“无臂男孩”彭超终于用603分的佳绩,考上了四川大学法学院,兑现了自己的誓言,为人生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彭超是来自攀枝花七中的考生,6岁时因不小心触到了高压线,两条胳膊从肩膀处被截掉,从此成为“无臂男孩”。但他身残志坚,乐观好学,克服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通过艰辛训练学会了用脚穿衣、写字做题、上网等,日常生活起居基本能够自理,且在攀枝花七中学习期间彭超的成绩一直在全年级排名靠前。2015年是他第二次参加高考,成绩超过今年四川的一本线75分,也比去年的成绩提高了65分。透视彭超美梦成真的背后,除了他矢志不渝,勇于为梦想努力拼搏冲刺,还得益于今年教育部与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出台的《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暂行)》的新政。在今年高考中,彭超成为四川省首批享受高考特殊政策的考生之一,除了可以携带便于用脚写字的小课桌,每科考试时间还延长了30%。
据了解,残疾分为: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智力残疾、肢体残疾、精神残疾六大类,其中一级为重度残疾。我省现有残疾人622万,今年参加高考的残疾考生有420人,像彭超那样申请并得到辅助便利的残疾考生共36人,其中,肢体残疾24人(含脑瘫患者5人),听力残疾7人,视力残疾5人;属一级残疾考生有7人。
为了让这些身残志坚的考生充分享受到政策的照顾,切实得到社会的关爱,切身感受到教育的公平公正,为人生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为青春绘上亮丽的色彩,四川省教育考试院下了大力气,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积极为残疾考生们助力圆梦。
温暖助考,特别的爱给特别的你
大爱社会需要热心肠。自4月21日,教育部与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为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残疾人平等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联合出台《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暂行)》(以下简称《残疾人参加高考管理规定》)的新政后,四川省教育考试院便积极行动起来,大力宣传推广。不仅通过纸质媒体、印发文件等传统宣传工具及时向全省各级招考办、残联、中学传达宣传,做好登记统计工作,还积极利用教育考试院的官网、微博、微信、考生助手APP、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广泛传播,将助残新政及时主动周知残疾考生,热情为残疾考生提供高考合理便利服务。
《残疾人参加高考管理规定》第5条明确规定,招生考试机构应在保证考试安全和考场秩序的前提下,根据残疾考生的残疾情况和需要以及各地实际,提供涵盖13种情形中的一种或几种必要条件和合理便利。诸如“适当延长考试时间:使用盲文试卷的视力残疾考生的考试时间,在该科目规定考试总时长的基础上延长50%;使用大字号试卷、因脑瘫或其他疾病引起的上肢无法正常书写或无上肢考生等书写特别困难考生的考试时间,在该科目规定考试总时长的基础上延长30%;外语科目延长的考试时间中包含听力考试每道试题播放间隔适当延长的时间。”这些量化了的举措,一方面切实为残疾考生送上贴心帮助,迎来叫好声一片,但客观上也加大了考试机构的办考难度,检测着大家为残疾考生这部分特殊群体服务的业务水平。
据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于今年参加高考的420名残疾考生,均严格按考生申请、审核及评估、受理结果告知、量身定制高考特别服务方案等流程提供了服务。根据审核评估结果,对36名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在高考中按照顾政策分别提供了17种细致贴心的合理便利,具体包括:优先进入考场、考点;引导辅助;携带特殊桌椅;延长考试时间,在该科目规定考试总时长的基础上延长30%;携带拐杖;佩戴假肢;在底楼考试;佩戴助听器;允许亲属进入考场接送;携带光学放大镜;通过交流板用笔谈的方式交流;免除外语听力考试;携带橡胶垫;携带照明台灯;使用轮椅;携带助视器。据统计,其中有10人延长了考试时间。在这些温暖的助考措施帮助下,残疾考生们得以克服身体的障碍顺利圆满完成了高考。
爱心搭桥,飞越鸿沟迈上希望路
据统计,今年参加高考的残疾考生人数为历年之最。仅本科批次,我省共有153名残疾考生被高校录取,圆了大学梦。但这个“圆”非常来之不易,除了前期考生本身成长、学习的不易,备考、参考的不易,在后期的录取工作中同样充满了不易。
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录取场录检组负责人告诉记者,在复核“预退档”档案时不难发现,有的残疾考生虽然高考成绩达到了报考院校的调档线,但受身体条件的限制,投档后仍被退档。遇到这种情形,工作人员会再次认真复查,确认该残疾考生的身体状况属于可以录取的范围内,他们会抓住这一丝希望不厌其烦打电话与高校沟通协商,力劝高校体恤残疾考生成长的不易酌情录取该生。有难度时,省残联的老师也会一起配合积极协商做工作。
眉山一中的残疾考生王景丹同学就亲身感受到了希望失而复得的过程。原本已投档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的她,因“体检不合格”被学校“预退档”。录检组工作人员知道情况后,与省残联的老师一起,给王景丹及家长进行了沟通。得知她虽为脑瘫一级残疾生活有些不能自理,但其母亲愿意到学校陪读照顾,能克服困难。便一边回复“退档原因不符实际情况,请再核”复议申请,一边打电话恳请学校再复议。后来,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打破先例录取了王景丹,圆了她的大学梦。当得知她因家庭经济困难,支付学费有较大压力,省残联又与当地残联积极动员爱心企业,为王景丹筹集助学金,让她的大学梦得以顺利进展下去。
其实,类似王景丹同学这样的事例并不鲜见。录取场相关负责人为记者打开一个电子文档,里面详细记录了帮助进档却面临“预退档”残疾考生协调录取的全过程。这包括:考生电子档案的清晰截图,被学校“预退档”的时间、理由,采取的解决办法、解决时间,联系人的通联,沟通结果等。在这个过程中,录检组的工作人员不仅要与录取院校沟通,还要与考生、考生家长、残联甚至考生所在地的招考办、学校、医院等沟通。整个过程复杂繁琐,不仅需要高度的责任心、还需要沟通技巧,耐心和细心,而这一切无不建立在一种深厚的爱心基础上。
正如“成功的花,人们只惊羡她现时的明艳,然而当初她的芽儿,浸透了奋斗的泪泉,洒遍了牺牲的血雨”,透视残疾考生的录取过程,不难发现这比普通考生的录取过程要复杂得多,往往存在着一些困难,要经历一些曲折。面对生源充余,计划有限,竞争激烈,残疾考生身体受限等诸多事实,如果任何一方不配合不给力,残疾考生历尽千辛万苦才迎来的大学梦就可能瞬间破灭,失之交臂,或者永远错失。因此,一份残疾考生的录取通知书非常来之不易,也非常弥足珍贵,它不仅是考生自强不息奋斗的结晶,更是社会各界爱心接力的见证。
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让人人都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的激励与指导下,在“阳光招生工程”的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光环照耀下,在2015年《残疾人参加高考新规》惠民政策的大力实施中,我省残疾考生自强不息的成才路,虽然曲折,但充满温暖和希望。因为,有爱心铺路,所有的困难都不成其为困难;有爱心接力,残疾考生实现理想的未来不是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