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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顺庆区教育局关于开展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
2018-10-22 来源:南充一中 科室:人事处 文章:佚名 摄影:佚名 审核:  编辑:冷亦萧 点击:次 [打印]

 南充市顺庆区教育局
关于开展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
 
      为完善教师资格制度,健全教师管理机制,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推进我区教师资格制度改革。根据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关于2018年秋季开展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安排的通知》(川教资字〔2018〕04号)和《关于2018年秋季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及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安排的通知》(南市教体办〔2018〕178号)精神,现将我区开展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通知如下:
      一、注册对象
      2018年秋实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学校为全区公办学校在职在编教师:
      1、2016年前未参加过注册的、未注册成功的教师。
      2、2016年度、2017年度学校新进教师。
      3、2016年、2017年、2018年参加区外遴选的教师,未参加过注册的、未注册成功的教师。
      二、时间安排
      1、前期准备:10月9日前各学校完成前期工作准备、向学校在职教师布置定期注册工作,完成信息系统的设置;组织教师学习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相关政策做好宣传工作,统一安排时间网上报名。
      2、注册时间:10月11日—12月1日;数据处理时间:12月11日—12月15日。

其中:
申请人员网上报名时间:10月11日--10月25日(工作日内:8:30—17:30)。申请人网上报名登录网址:
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学校管理员登录网址:(https://queren.jszg.edu.cn
现场确认时间:11月5日—11月7日,每个学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注册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未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及以上党纪政纪处分;
      2、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3、聘用为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4、注册人员年度考核必须是合格及以上等次。
      四、工作要求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是我区实施教师资格改革的重要举措,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落实注册机构的建设、人员及工作设备的配备和注册工作所需经费的拨付,保证定期注册工作顺利、圆满完成。
      2、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向任教学校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
      (4)申请人所在学校或主管部门的“聘用合同”复印件;
      (5)申请人身心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证明材料;
      (6)各学校对申请人提供的定期注册材料集中受理并出据申请人“师德表现证明”或“师德考核评价合格证明”和五年的年度考核表或年度考核证明;
      (7)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学时”或“等量学分”证明复印件;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和所有复印件,须经所在学校领导签字并盖学校公章。
      教师资格首次注册的申请人只需提供 1、2、3、4 、5、6项材料。
      3、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教师资格证书》进行定期注册。
      4、申请定期注册的人员应如实提交申请材料,如有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教育局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资格审查小组作出暂缓注册或注册不合格的意见,并给予相应处罚,已经注册的,应当撤销注册。
      五、其它
      1、各学校要根据全区统一安排,制定出今年秋季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计划,报区教育局。
      2、各学校收齐教师申请材料后统一交教育局政治处。
      3、《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贴花》由区教育局统一领取后根据 “信息管理系统”的注册终审后发放,贴花要求统一使用计算机打印。
联 系 人:董良冲
联系电话:2235950
 
 
              南充市顺庆区教育局
               2018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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